这年头,人才难求!适合的人才,更是难寻。实际工作中,HR和用人部门意见相左,甚至争执不下也是经常有的事情。有时HR好不容易招来的人,用人部门觉得不合适。还有用人部门开始觉得合适,后面用了一段时间又觉得不合适,这样浪费了很多HR和用人部门的时间,一定程度上给公司多增加了成本。武汉猎头公司
通常,HR和用人部门意见相左会有几个类型,我们可以和高凡猎头共同来探讨有效解决的思路:
1.用人部门录用的候选人并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。
为什么用人部门要求录用呢?这里需要考察几个点:了解用人部门破格的原因是什么?候选人是否有异常的优势可以匹配到该岗位的胜任要求?
如果确实有此优势,HR需要慎重对该优势进行重点了解与考核,必要情况下,可以安排跨部门的面试;并且评估此优势是否不仅仅能够匹配该岗位的工作职责,还能够补其短板。
原则上,在基本任职资格都达不到的情况下,该优势的鉴别需要非常慎重,并且一定要全面考虑到短板在任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。
如果用人部门所提出的破格录用原因根本站不住脚,那么我们要做的唯一选择就是坚持录用原则与HR立场,并通过合适的方式有理有据告知拒绝录用的原因。
2.HR认为合适的候选人,用人部门以奇怪的理由认为不合适
这种情况很常见,推荐的人选在各方面都能够匹配任职要求,并且没有明显的缺点或者原则性问题,而用人部门可能会以“性格不匹配,颜值不高,家住太远”等模棱两可或者与任职资格无关的原因不予考虑。
出现这种问题时候,一定要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,因为可能出现的原因很复杂,可能是:
对岗位定位或用人标准不明确,自己都不知道想用什么样的人,仅凭感觉找人。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逐项剖析录用因素,并对比已面试人选的评估,逐渐引导用人者明确其用人需求和标准。
有其他意向人选。如果能确定是这个原因,我们可以按兵不动,暂缓招聘进度,让部门主动提出人选,并重新面试评估;也可以开诚布公提出疑惑,变被动为主动,就录用条件逐一对比分析,取得共识。
当然,还有一种可能,就是这个岗位需求并不迫切或者只是迫于编制安排填补空缺。这种情况下,HR需要评估该岗位编制的合理性,如果确实是冗余编制,那么就应当慎重评估后予以精简;如果目前阶段岗位需求不急迫,那么需要与用人部门确定好招聘节奏,避免时间精力的浪费。
3.用人部门认为人选专业能力很强,一定要用,而HR认为候选人在非专业方面不可任用。 第三种情况最难处理。通常用人部门的评估是以专业胜任力为基准,在专业能力确实匹配的前提下,HR要Say No是必须有理有据的。
除了专业能力之外,录用还需要考虑:职业诚信度、组织匹配度(包括团队结构、管理风格、企业文化适应与融合)、稳定性、求职动机等软性因素。
而这些维度恰恰很难在面试的过程中找到有效的依据来支持的。这时候我们就特别需要充分发挥面试方法和测评工具的作用了。
比如某管理岗位的候选人,其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都非常强,但是其个人的管理风格是强硬型的。在面试的过程中,我们可以通过情景假设或者STAR面试原则,引导候选人将其管理风格具体化。
如果对于求职动机有疑问,可以通过不同的提问去交叉印证其真实的求职动机。例如候选人A说明其离职原因是组织架构的调整,那么我们可以问询具体架构调整的方向,对其工作造成的影响,调整前后其绩效的变化或者所负责工作内容的变化,并通过其目前求职关注点进行印证。
也许最后你会发现,A是因业绩不佳“被”调整的。这些缘由,候选人肯定不会坦诚告知。当然,我们也可以采用背景调查来获得更多信息。
对于管理风格、文化匹配度等较为隐形的录用因素,除了通过面试技巧之外,我们还可以运用人才测评工具来评估候选人的综合匹配度。
4.对于可录用的候选人员,用人部门和HR对于第一人选和后备人选的意见不一致。出现这个情况至少说明我们的招聘工作进展顺利,有合适的人选可以进行选择。对于选择困难症来说就是个纠结的事情,左手右手看着都很好。很多时候我们在选择时应该选择最合适而非最优秀的人选。
比如某助理岗位经复试之后有两位人选,A和B在专业胜任度都不相上下,相较之下,B的综合素质更强,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很明确,自我定位也很高。然而此助理岗位的发展空间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,都非常有限。A和B,也许A在这个岗位上会更加适。
招聘的成绩不在于“招进来”多少人,而在于“聘用”多少人岗匹配的员工。不合适的人进来公司后,要么无法胜任工作,组织效率降低;要么流失率大,降低管理效率,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招聘成本。最终人岗不匹配的后果还是会由HR在更多的无效重复性工作中去承担。